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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案件司法解释(二)第三条理解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6-06-08 18:58|来源:民事法律参考 |浏览次数:

  第三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对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被侵权人起诉机动车使用人承担,机动车使用人主张减轻自身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被侵权人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该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为由,主张机动车使用人构成前款规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等进行认定。

  理解与适用

  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例外情况

  (一)故意的认定标准

  如果机动车使用人存在故意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并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就不能主张减轻赔偿责任。故意在法律上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主观上,司机存在积极追求或放任损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例如,司机为了报复他人,故意驾车撞向特定目标,这显然是积极追求损害结果,属于故意行为。客观上,司机实施了明显违背正常驾驶规范且具有极大危险性的行为。像在道路上恶意别车、故意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等,这些行为并非因操作失误,而是有意为之。

  (二)重大过失的认定标准

  重大过失同样是机动车使用人不能减轻赔偿责任的情形。重大过失的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违反基本交通规则且情节严重,比如司机严重超速、酒驾、无证驾驶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未履行基本的注意义务,例如在驾驶过程中,司机长时间玩手机、打瞌睡,没有对路面情况进行必要的观察和判断,导致发生事故,这就属于重大过失;明知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继续驾驶,如刹车失灵、轮胎磨损严重等情况,司机却不进行维修而继续上路,最终引发事故,也可认定为重大过失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与局限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重要作用,它是事故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 。交警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查、调查取证以及相关检验、鉴定等工作,在认定书中明确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如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为后续的事故处理、赔偿协商以及保险理赔等提供了基础 。在保险理赔环节,保险公司往往依据认定书来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在法律诉讼中,它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法院会参考认定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来审理案件,确定赔偿责任和数额 。

  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非认定机动车使用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唯一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是从事故发生的客观事实角度,对各方在事故中的行为进行分析和责任划分,但对于机动车使用人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能仅仅依据认定书来判定 。因为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更多是基于事故发生时的直接行为和因果关系,而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细节、驾驶习惯、当时的心理状态等多方面因素 。比如,在一些情况下,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但可能是由于突发的意外情况,如车辆突发机械故障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机动车使用人本身并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所以,人民法院在认定机动车使用人是否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应当综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形成原因、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等进行全面、客观的判断 。

  综合认定的具体因素

  (一)事故形成原因

  事故形成原因是判断机动车使用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重要依据。如果事故是由突发状况导致,如车辆突然爆胎、遭遇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机动车使用人在正常驾驶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即使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其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也不能轻易认定其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例如,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突然遭遇强风,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这种情况下,司机主观上并没有过错,不应被认定为故意或重大过失 。

  若事故是由于路况问题,如道路施工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路面有大坑洼等原因造成,需要看机动车使用人在面对这些路况时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应对措施 。如果司机已经提前减速、谨慎驾驶,但仍因路况问题导致事故,一般不认定为故意或重大过失;但如果司机明知路况危险,却不采取任何措施,如不减速、不避让,就可能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 。

  要是事故是由驾驶人自身失误造成,如驾驶过程中突然走神、操作失误等,需要根据失误的具体情况判断 。偶尔的轻微操作失误,可能不构成重大过失;但如果是频繁的、严重的操作失误,如连续多次违反交通规则进行危险驾驶操作,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失 。

  (二)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行为

  机动车使用人的具体驾驶行为是判断其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关键因素 。酒驾是一种极其危险且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酒精会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操作能力,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一旦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几乎可以肯定机动车使用人存在重大过失,不能主张减轻赔偿责任 。例如,司机在聚会后饮酒驾车,途中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导致搭乘人受伤,该司机必然要承担较重的赔偿责任 。

  超速行驶也是常见的危险驾驶行为,车速过快会使车辆制动距离变长,驾驶人对突发情况的反应时间缩短,增加事故的严重程度 。如果机动车使用人在搭载无偿搭乘人时超速行驶并引发事故,根据超速的幅度和具体情况,很可能被认定为重大过失 。如在限速 60 公里每小时的道路上,司机以 100 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行驶,发生事故后,其重大过失的可能性极大 。

  疲劳驾驶同样不可忽视,长时间驾驶导致驾驶人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当机动车使用人疲劳驾驶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时,也可能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 。比如,司机连续驾驶超过 8 小时,在驾驶过程中打瞌睡,导致车辆撞上路边物体,造成搭乘人受伤,这种情况下司机的疲劳驾驶行为构成重大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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