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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6-09-27 19:07|来源:陕西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要求,积极推进我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医用设备集中采购,是深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导向、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廉政建设、筑牢全面从严治党防线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采购,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提高资金效益,持续增强三秦百姓健康获得感,助力健康陕西建设。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中医、疾控部门管理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下同),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购置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应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等需要进行紧急采购的特殊情况除外。采购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先取得配置许可。

  三、工作原则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要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方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继续按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二)技术适宜、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医疗卫生机构购置医用设备要符合功能定位需要和阶梯配置要求。要将质量、价格、服务等主要因素纳入采购评审标准,实行优质优价。既要发挥集中采购规模效益、挤出价格水分,也要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维保等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

  (三)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设置歧视性、倾向性条款。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信息,加快构建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廉洁高效。

  四、工作任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全国公立医疗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省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为集中采购实施机构,依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的采购任务,具体组织集中采购工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集中采购。2026年底前完成一轮集中采购,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集中采购,可结合需要增加采购频次。

  积极有序推进市级组织甲乙类医用设备以外的集中采购。西安市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市,2027年6月底前,开展一轮市属医院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采购需求。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有采购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需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采购需求,对购置必要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报实施机构。省级相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需求直接报实施机构。

  (二)确定集中采购目录,签订委托协议。实施机构根据采购需求,提出集中采购目录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确定集中采购目录,报省财政厅备案。实施机构与相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集中采购委托协议,组织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需求进行调研。

  (三)开展集中采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经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书面确认后发布采购公告,按规定组织实施集中采购工作。

  (四)签订合同。实施机构下发中标结果,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指导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供货时间和地点、付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

  (五)履约验收和支付资金。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采购设备的验收管理,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使用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六)汇总报送采购数据。实施机构根据每次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将有关信息上传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数据库,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本年度集中采购工作结果。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将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省卫生健康委。

  六、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的组织领导,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确保每个环节和程序处于监督之下。

  (二)加强部门协作。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协同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推进全省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集中采购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强化政策适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要服务于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紧扣“强基、稳二、控三”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向,立足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精准补齐发展的短板。基层医疗机构方面,优先配置用得上、用得起、性价比高的设备,筑牢基层医疗网底。二级医院方面,围绕常见病慢性病、康复护理等专科建设,合理配置诊疗设备。三级医院方面,应当把资金用在疑难重症诊疗、医学科研创新的必要装备上,坚决杜绝盲目扩张,违规举债配置,豪华配置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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