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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帮网有奖征文征联参评作品选登(二十四)

发布时间:2025-07-20 10:48|来源:陕西法帮网 |浏览次数:

  一、“我与陕西法帮网”征文:

  陕西法帮网帮我拿到了工程款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吴永娥(口述)    记录整理路平

  人这一辈子,要走很多路,有些路是必须要走的,可有的路,你本来不想走,却被逼着走,不得不走。

  我在秦岭深山的一个小县城住,收入不高,要养儿育女,日子一直紧巴巴的。

  2018年5月,有人介绍我到陕北延安南泥湾去干一项工程,听说收入还可以。这对一天到晚寻思着找挣钱机会的我来说,诱惑很大:到口的肥肉,哪有不吃的道理?况且是凭劳动吃饭,正大光明,无尚光荣。去!很快,我便在镇安县组织了一个31人的施工队,轰轰烈烈地北上了!这个施工队,七大姑八大姨,亲套亲,故套故,都是佩服我一介女流,能带他们闯荡世界、外出打工挣钱,主动集拢过来的。

  人常说,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就是这样,平常看着不咋地,紧要关头却耍了个胆大:从来没有干过工程,更没有带过工程队,不知道要吃那么多的苦、受那么多的累,竟然成施工队的领导了。

  在南泥湾的日日夜夜,我算是领教了:日晒雨淋,天寒地冻,没明没黑,操不完的心,费不完的口舌。好不容易工程顺利完工,可工程款却迟迟拿不到手。前边说了,我带的工队都是自家的亲戚朋友,不能眼看着他们家里缺钱不管啊,于是,我就四处借款垫付乡亲们的工资,一下子花出去17万元,再加上别的债务,我平生第一次成了有27万黑窟窿的“负”翁。我不甘心,多次问工地负责人,什么时候给工程款,他始终说不知道,我逼得急了,他给我打了一张欠条,说他今年还不清明年还,明年还不清后年还,他这辈子还不清,叫他儿子接着还……三下五除二,打发我回家了。

  各位网友,不知道你们碰见这种事会怎么办?我反正没有拉横幅,也没有爬电线杆,更没有组织人堵门闹事,女性身份不允许我耍横耍泼啊,咋办?只能边哭边离开工地,心想这27万元算是泡汤了!那都是借人家的钱啊,牛年马月能还清吗?春节前几天,我算是领教什么叫讨债了:债主一波一波,走马灯似的,我们全家人穷于应付,年都不知道咋过的。

  后来,形势逼得我无法在小县城待了,只好到西安去打工。打工的收入也不高,这27万元的黑窟窿,我一年连十分之一都挣不到,算了算,连本带息,填平补齐要十五六年呢!这可咋办啊?钱还得朝回要!咋要?我就边打工边四处打问谁有办法帮我要?问了好多人,各种各样的方案听的我头晕,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而且我越听越觉得这钱这辈子算完了,咱干到老还到老吧。直到有一天,偶然遇见了一个司机,他见我唉声叹气的,脸色不好,就问我怎么了?我就把自己的烦心事告诉他。他一拍大腿,笑着说:别发愁了,这事简单的很,我给你介绍个能人,保险给你要回来!我忙问是谁?他说,咱这儿有个陕西法帮网,陕西法帮网有个王海安,专门帮老百姓解决这号难缠事呢,我给你电话,你找他去!

  我不相信,便说,我问了那么多人,都给我绕来绕去云山雾罩的,最后我才知道他们都没办法!你咋知道王海安能行?

  这个司机说,俺们村里有个官司,缠了七八年,大家都觉得捏着鼻子叫不醒了,有人介绍俺村的头找到王海安,你猜咋着?王海安就是给俺村写了一篇稿子,官司就摆平了!

  啊?这么神?我不敢怠慢,赶快联系上王海安,去陕西法帮网见他。

  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说,王海安十分沉稳地回答,你告出欠条的某某某,那才是个小工头,很难要回来钱,应该连某某劳务公司和出欠条的某某某一起告,谁有钱谁给。

  我问,我能告某某劳务公司?王海安说,按你所谈,这个工程层层转包才到你们手里的,你们没有资质,挂靠这家企业、用这家的资质施工,他们对清欠工程款有连带责任!

  啥叫醍醐透顶?这就是啊!我像在山谷里赶路突遇瓢泼大雨,让浇得透透的:钱这不就能要回来了吗?

  王海安把我过去听那些人给我绕弯子讲的法律问题,只用三言两语便讲透讲清了,语言生动幽默风趣,一枪戳下马,都是咱老百姓能听懂的大白话!我当时就信服了。

  我是带着正上小学的女儿去的,她也被王海安的话吸引了,说道:“爷爷,我长大了也要像你一样,当个律师,帮老百姓打官司。”

  王海安笑了,欢迎啊,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学法律,毕业后我领着你!

  我女儿连连点头!

  我目睹此情此景,十分欣慰,压在我心头的那块石头,无形中已经销声匿迹了。我当机立断与王海安签了委托协议,办了委托手续,案子随即进入了实质运作阶段。

  案子结果,我就不多说了,各位网友也能猜得到,对,赢了!

  大家应该知道,好多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我官司赢了时间不长就把钱拿回来了,这还是多亏王海安。王海安了解到,该工程的建设方某某路桥公司尚有一笔工程款还没有与某某劳务公司结算,就马上向人民法院写申请,将某某路桥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获人民法院准许。某某路桥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王海安不顾疫情影响,当即针对某某路桥公司的执行异议写了一份十分漂亮的质证意见(法官语)。

  我现将王海安的该质证意见大体转录如下,供各位网友品鉴:

  申请执行人是我。异议人是某某路桥公司。

  王海安的质证意见是:驳回异议人对贵院(2020)陕0222执137号、(2021)陕0222执恢35号执行裁定书的执行异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

  本执行案的下述事实正如异议人所称,申请执行人要求贵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是(2020)陕0222民初4号民事调解书。

  (2020)陕0222民初4号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是:

  一、被执行人某某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申请执行人270000元;

  二、被执行人某某劳务公司配合被执行人某某某与异议人进行结算后,将剩余所欠被执行人某某某的款项直接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三、案件受理费5605元,减半收取2802.50元,由被执行人某某某负担;保全费1870元,由被执行人某某某负担。

  可以看出,(2020)陕0222民初4号民事调解书不但是确认申请执行人债权的法律文书,还是债权债务转移的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对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方式,明确约定以二被执行人为责任人。被执行人某某某在(2020)陕0222民初4号民事调解书中认为,异议人尚有工程款项没有清结,但需被执行人某某劳务公司予以配合方能结算;被执行人某某劳务公司认可被执行人某某某的说法,并一致同意将异议人未清结的工程款一并转移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该协议不违反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之规定,且是申请执行人、二被执行人三方达成的合意,系生效法律文书,二被执行人均应不折不扣地履行。

  但是,因为二被执行人采取拖延战术,在(2020)陕0222民初4号民事调解书送达后至2020年6月30日前,拒不与异议人结算,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迟迟不能实现,申请执行人才向贵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贵院对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后,被执行人某某某向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异议人和被执行人某某劳务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异议人和被执行人某某劳务公司给付拖欠其的劳务费800000元(预估),并承担以该劳务费为基数、自其起诉之日起计算至2020年8月31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承担以该劳务费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起至本判决指定偿还之日止,按每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利息;依法判令异议人和被执行人某某劳务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并对债务偿付互负连带责任。

  庭审中,异议人承认尚欠被执行人工程款没有清结,愿以30万元的金额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之规定,对异议人自认尚欠被执行人工程款没有清结的事实应予认定,其拖欠工程款的金额大约在30万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某某某的起诉审理后,认为被执行人某某某将自己在被执行人某某劳务公司处的债权已转让给了申请执行人,故其向异议人和被执行人某某劳务公司主张权利,缺乏法律依据,遂以(2020)陕0602民初598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被执行人某某某的诉讼请求。

  可以看出,该判决并非如异议人所称,因为(2020)陕0602民初598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被执行人某某某的诉讼请求,所以异议人不欠被执行人某某某的“任何款项”。故,异议人正确和完整的说法应该是,异议人拖欠被执行人某某某的款项,依法应由申请执行人主张权利,被执行人某某某无权主张。

  另外,依据当时适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四条“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该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为共同诉讼人”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等规定,异议人作为发包人,应该“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该民事责任的金额最起码也在30万元。

  故,异议人认为本案“债务未明确,债务未到期”的事实并不存在;认为贵院直接扣划其公司账户存款288851.25元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的理由不能成立;要求贵院将288851.25元即刻退还其公司的请求应予驳回。

  综上,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异议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之规定,驳回异议人对贵院(2020)陕0222执137号、(2021)陕0222执恢35号执行裁定书的执行异议申请,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维护公平正义。

  这份被法官称之为写的十分漂亮的质证意见,被执行法院全部采纳,案款很快执行到位。

  当我得到法院通知,执行款已进入我的银行账户时,泪水抑制不住地流了出来,这是疫情期间,速度好快,又是要过春节的前几天,我们全家可以过一个再不担心有人上门讨债的春节了。

  这个案子后,我从此信任陕西法帮网,信任王海安,乡亲们问我谁能帮他们打官司时,我毫无例外地都推荐陕西法帮网和王海安。因为我从自身的案子体会到,他们提出的宗旨“关注民情,服务百姓,践行法治,善始善终”,是切切实实落地的。

  我希望,陕西法帮网继续走好自己的人生路,继续成为我们老百姓依法维权的好帮手!


  二、上联“丹凤门大雁塔端北端南南来北往长安自古繁华地”,征下联:

  1、丝绸路兵马俑通西通东东成西就秦川从来富贵乡

  作者 山东省德州市杨培广

  2、钟鼓楼华清池涵古涵今今承古韵帝邑依旧太平春

  作者 山东省德州市尹红岩


  特别说明:

  1、请应征文章者注意《陕西法帮网为上线十周年向社会各界有奖征文征联通告》第九条规定,“对虚构、抄袭及侵权作品,向评委拉票作者,均取消评奖资格”;

  2、请应征对联者注意中国传统文化对对联的要求:“字句对等,词性对品,结构对应,平仄对立,节奏对拍,形对意联”;

  3、对提交应征作品的吴永娥、杨培广、尹红岩等人,我们已邮寄出价值40元之颐鹤牌浴剂,请注意查收!

  请已经投稿、还没有收到颐鹤牌浴剂的网友及时与我们联系。

  继续欢迎众网友参加有奖征文征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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